罗溪镇重要节点交通疏导项目(智能监控设施及执法办公室智能化改造)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罗溪镇重要节点交通疏导项目(智****办公室智能化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171586G | **市虎踞路59号 | 91.03(均分制) | ****869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罗溪镇重要节点交通疏导项目(智****办公室智能化改造)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建中、林光、王浩诒、马国琴、陈继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含)―500万元1.1%,按上述标准打8折计算;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则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金额为13961.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罗溪镇通达路99号
联系人:林光
联系电话:0519-****6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延政中大道16****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韩月平
联系电话:186****3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月平
电话:186****32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罗溪镇重要节点交通疏导项目(智****办公室智能化改造)报价清单.pdf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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