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电子配套生产制造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051332N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伟 |
张主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宏业大道南段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消费类电子配套生产制造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62-C2462-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宏业大道南段 |
经度:103.70483 纬度: 30.604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9-21 |
崇环建评〔2016〕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 |
8.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05133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051332N | 验收监测单位:**志达****公司 |
****0100MA6C4YDX6P | 竣工时间:2024-09-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zdsf.cn/sys-nd/18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占地面积40亩,设计总建筑面积32830.7m2,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厂房(1#生产厂房布设1条游艺制品生产线,布置30台注塑机,2#生产厂房布设1条模具生产线,行车位于2#生产车间内)、1栋综合楼及配套水泵房、门卫室,并建设停车位、环保、消防、绿化等辅助设施,建成后达到年产模具120套、游艺制品40万套(2000t)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40亩,设计总建筑面积32830.7m2,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厂房,1#生产车间闲置、2#生产车间南侧1/2闲置,将游艺制品生产线布设于2#生产车间东北侧(共布设14台注塑机,一期8台,本期6台),模具生产线布设于2#车间西北侧。本期项目建成后年产游艺制品8万套(400t)、模具120套,全厂年产游艺制品18.7万套(933.3t)、模具120套 |
由于平面布局调整,游艺制品生产线布设于2#生产厂房,游艺制品生产线根据行情未建设完成,行车减少1台。本项目环评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未新增敏感点,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游艺制品:加料、塑化、保压、冷却、脱模、检验、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模具:模具设计、粗加工、外协热处理、精加工、检验、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游艺制品:加料、塑化、保压、冷却、脱模、检验、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模具:模具设计、粗加工、外协热处理、精加工、检验、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①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②车间清洁拖布废水经车间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西河。注塑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①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分别由2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②注塑工序生产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二级标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简排放。噪声:①铣床、锯床、磨床、钻床、空压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及合理布局进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废:①废边角余料、金属废屑、废棉纱、废手套等固体废物,采取密闭回收等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收集、规范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所在地城管部门收集处理。②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油类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弃物,采取集中收集,严格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规范暂存,设置规范的标牌、标识,实行专人管理和“五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②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汇同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进****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西河。注塑工序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池(12m3)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气:①破碎粉尘经破碎机(1台)投料口上方的集气罩(1个)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处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②项目塑化在注塑机内部完成,且处于密闭状态,在注塑机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塑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排放标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期项目共设置6台注塑机,配套设置有6个集气罩,全厂设置14台注塑机,配套设置有14个集气罩)。噪声:①本项目噪声主要是为生产设备、空压机和风机噪声,本项目通过减振、合理布局、定期维护、加强管理、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固废:①生活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回收站。②废油、废切削液、废油桶、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弃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目前交由**皓顺****公司处置。我司建设有1个12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做了重点防渗、防腐蚀处理,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托盘、围堰、张贴管理制度、悬挂台账。 |
油水分离器位置变动。冷却循环池位置随生产线变动而变动,注塑机全厂目前只建设16台,冷却循环池容积变小,但能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冷却水。此变动对外环境无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注塑车间位置变动,活性炭变为二级活性炭,,破碎机数量减少,粉尘产生量减少,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危废间位置变动,面积增大2m2,此变动对外环境无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须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品储存间、隔油池等区域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防止事故泄露污染地下水。 | 实际建设情况:已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品储存间、隔油池等区域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防止事故泄露污染地下水,模具生产线涉油设备下方均设置托盘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87 | 0.85 | 0 | 0 | 0.087 | 0.087 | |
0 | 0.054 | 0.075 | 0 | 0 | 0.054 | 0.054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6 | 0.063 | 0 | 0 | 0.036 | 0.03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预处理池 | 废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氨氮、总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排气筒出口及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及合理布局进行控制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及合理布局进行控制 | 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须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品储存间、隔油池等区域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防止事故泄露污染地下水 | 已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品储存间、隔油池等区域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防止事故泄露污染地下水,模具生产线涉油设备下方均设置托盘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废边角余料、金属废屑、废棉纱、废手套等固体废物,采取密闭回收等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收集、规范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所在地城管部门收集处理。②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油类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弃物,采取集中收集,严格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规范暂存,设置规范的标牌、标识,实行专人管理和“五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①生活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回收站。②废油、废切削液、废油桶、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弃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目前交由**皓顺****公司处置。我司建设有1个12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做了重点防渗、防腐蚀处理,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托盘、围堰、张贴管理制度、悬挂台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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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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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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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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