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市、二连****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工作部署,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4〕14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建市函〔2024〕87号)要求,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问题,持续加大案例曝光力度,释放强烈信号、形成强力震慑,发挥以案为鉴、释法、明纪、促治的综合效应,进一步规范六类市场主体行为,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公开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典型案例一
项目名称:****中学建设项目。
违法主体:****教育局。
违法事实:****教育局在招标文件中限定加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查处情况:****教育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教育局处以罚款40000元。
典型案例二
项目名称:**市花卉种植及盆花摆放工程、**市2023年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第九标段施工、****小企业聚集区污水工程等3个工程。
违法主体:评标专家。
违法事实: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存在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情况。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制度》(锡建发〔2023〕9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某某、陈某某、邓某、王某某、夏某、张某某、张某某、夏某某、尹某等9名涉事评标专家作出“注销评标专家资格”处理决定。
典型案例三
项目名称:**城镇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
违法主体:******公司。
违法事实:******公司提供虚假业绩投标。
查处情况:******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处以罚款96355.67元,对其投标负责人张某某处以罚款4817.78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