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塘里商业街一期委托运营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夏塘里商业街一期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夏塘里商业街一期委托运营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 **市高新区望**路800****公司D-9研发楼606室
投标报价:****888.00 元/年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湖东街道海月花苑14幢一层A区27号
投标报价:****000.00元/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北路与****政府****服务中心北楼908室
联系人:李明月
电话:0551-****88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 联系电话: 0551-****3379、****3373
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5069【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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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