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岭尾至车楼下道路改造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岭尾至车楼下道路改造工程补遗书0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岭尾至车楼下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涉及工期“18个月”均修改为“5个月”。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号条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增加内容如下:
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公路部分投标报价与市政部分投标报价之和),应填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第11条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 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1 | 质量保证金 金额 | 17.4.1 | %合同价格 □若交工验收时本标段在信用考****运输厅评定为AA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否 |
本“补遗书01号”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01号”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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