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2027年概(估)算审核协审入围单位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15: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91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18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 0592-****28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施先生,电话:0592-****912 ,邮箱:****@163.com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概(估)算审核协审入围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代理的-**** “2025年-2027年概(估)算审核协审入围单位项目”,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序号7”条款更改为:“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需要提出疑问的,请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上提供的样式(也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二、评标标准”的技术因素评分“序号1-17”、“1-18”修改如下:
1-17:根据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绩,累计完成工程数量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0个<累计完成工程数量≤100个的,得1分;累计完成工程数量>100个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成果文件封面页署名页或委托方为其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1-18:根据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政府投资项目概(估)算审核业绩,累计完成工程数量情况进行评分(满分8分)。0个<累计完成工程数量≤60个的,得2分;60个<累计完成工程数量≤120个的,得5分;累计完成工程数量>160个的,得8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成果文件封面页署名页或委托方为其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06日上午09:00,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变。
4.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更正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通知与原招标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18楼
联系方式:林工 0592-****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方式:施先生,电话:0592-****912 ,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 059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