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厅****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环审批〔2024〕05-39号
项目代码:****
关于******初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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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初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我局依照《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1200万元),位于**市**区****侧、站南路东侧地块实施**初校**工程项目,用地面积 6619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所12轨36个班的初级学,满足1800名学生就读需求。建设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行政楼、报告厅、食堂等。《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内部排水管网。本项目建成后,校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后一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集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
2、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运行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校区开学期间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型标准;汽车尾气(HC、NOx、CO)、实验室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垃圾收集转运恶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工艺设备,并对校区内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校区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校区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执法队备案,储备应急器材物资,加强应急演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标准限值,沥青烟、汽车尾气(HC、NOx、CO)排放参照执行**省《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执法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四、本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八、****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环境局
2024年10月24日
抄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