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已****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太港管备[2022]151****运输局以《**港**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设计行政许可决定书》(**交交建许字复[2023]00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对**港**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16吨平衡重式纯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建设地点:**港**港。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台平衡重式纯电动叉车,额定载荷为16吨。该叉车将用于港区码头的堆场、下船仓、仓库等装卸作业。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即由中标单位负责货物整机交付买方前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含16吨纯电动叉车及320KW充电桩,上述交货日期为买卖双方代表共同签署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钥匙)证书的日期,中标单位还须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的日期】。质保期:叉车整车和充电桩的质保期为交付并正式签字验收之日起24个月,电池组、电机及电控系统(三电)质保5年,其它设备或零件的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须提供相应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国外厂家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3.1.3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6吨及以上吨级平衡重式纯电动叉车的制造、安装、调试和发运交付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及发票开具可与孙秀娟(财务)联系,电话138****3008。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15天前将异议以不具名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163.com)。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酒店四层第五会议室(**市**区青年中路3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至少提前6小时将投标文件邮寄至(**省**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416室,孙秀娟/138****3008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质疑,但可加入微信号:136****5758,以方便了解现场开标情况。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市浮桥镇金港路1号
联系人:张兵
电话:021-****5507*2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联系人:卢义荣
电话:136****5758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