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大埔村“创宜居、增活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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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创宜居、增活力”乡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项目位于**市清溪镇**村,中选单位根据业主要求以及工程需要,开展工程监理服务,保障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 ||
是 | ||
2312-441900-04-01-568984 | ||
投资额(¥10,800,707.71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预计至2025年4月份。 | ||
¥260,081元 | ||
项目服务费以我镇财政最终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计价基础;1、监理报酬计算方法: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终以该项目竣工验收审核后的工程造价计算监理费用进行支付。 | ||
否 | ||
否 | ||
2024-11-25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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