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市公共**交易网,在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 CA 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 2.1.2建设规模:****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全长约4300米,宽50米。投资估算约1.3亿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设计费(含测绘测量)约250万元。 2.1.3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规划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技术审查时间: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阶段: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 2.1.4质量要求: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招标范围:****苑西路(港西路-环西大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道路、交通设施(含信号灯)、综合管网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等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深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和景观绿化工程等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地形修测、老路检测、管网排查、测绘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其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其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具有道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 注:类似工程设计指:单个项目合同总投资不小于6500万元(或合同勘察设计费用不小于12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12 月 10 日 09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 12 月 10 日 09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咨询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根据**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1.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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