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11号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11号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开发区11号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在**市公共**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11号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人民路商住楼、华石新村、三条路(兴旺路-中圣路交叉口和兴旺路-兴旺路支线路交叉口;中圣**起兴旺路,北至人民西路;兴旺路支线**起兴旺路,北至人民西路)。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2000万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经济开发区11号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检查井**与修复、路面、绿地拆除及恢复,路灯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o投标人 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ü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ü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不再要求明确;签订施工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执行,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相关岗位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的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0 日17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4年 12月 02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ü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公司、**荣****公司****集团不良信誉库,****集团****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5)根据**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建设厅”)。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限制其投标。
(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标人地址:**市林洋路500号
联系人: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133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周鸣华 电话/传真:0513-****8588
**** **天宏华信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