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节余资金-农田输配电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无****广场4-2幢102室
中标金额:2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节余资金-农田输配电 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2024年**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节余资金-农田输配电。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永生 汪开茂 张正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石涧镇
联系方式:181****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无城镇巢无路金元华府242号
联系方式:177****5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