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网”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5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财综〔2018〕62 号)、《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苏财综〔2021〕38 号)要求,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省 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票据,**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项目及签名服务器。(详细内容见本询价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3.方式:供应商须在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由潜在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截****公司电子邮箱(****@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公司联系(联系人:王慧、手机号码:138****7909)。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30分(**时间)。
2.地点:****中心(幸福大道16号)八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30分(**时间)。
2.地点:****中心(幸福大道16号)八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以优盘作为存储介质)。
2、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近期税收缴纳凭证、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声明函等】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3. 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4. 本次询价不收取询价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幸福大道26号
联 系 人:吴海影
联系电话:188****5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
电 话:139****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