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4-11-20 17:08:26.0
联系人: 罗伟
联系电话: 182****8615
截止时间: 2024-11-25 11:00:00.0
招标公告 **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项目概述及主要内容:
本招标项目**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基坑支护、地块一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省**市**县斗湖堤镇,****大道,南至瓦池河大道路,西至瓦池河大道,北至大圣渠
规模:230000m2
建设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基坑支护、地块一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范围:**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基坑支护(基坑支护桩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打桩及送桩、水泥搅拌桩的实桩及空桩、及图纸设计范围内冠梁全部施工内容)、地块一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1-3#、5-13#、22#、23#、26#及10-13#的地下室、配电房-1#和塔吊基础)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打桩及送桩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的混凝土管桩(试桩、工程桩等)施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措施、成品保护、夜间施工、临设搭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建设方要求完成工程移交及提交合格竣工资料(满足验收及存档要求的套数);包含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辅材;含所有与工序有关联的辅助工作;所属材料、设备机具、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水平垂直等运输;包含成品保护、劳保用品、检试验费、缺陷修复、回访维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桩基础验收等施工图内桩基础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等;2、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参照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时间(**时间,下同),登录 http://xbjgjc.cn/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参照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xbjgjc.cn/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xbjgjc.cn/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5 11:00
招标文件领取:报名通过后,线上领取。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招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违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投标人报名或投标IP地址相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十一师国有企业集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对出现IP地址相同情形,禁用其投标账号1年,情节严重的终身禁用,禁用期间不得参与招标方任何建设项目。
联系人:罗伟
联系电话:182****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