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2025年宣传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宣传服务项目
三、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单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凡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为无效磋商。
五、磋商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磋商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磋商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获取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30时截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2层
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至****购买磋商文件。逾期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注:邮箱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下午15:00(**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磋商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下午15:00(**时间)
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开标大厅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采购信息不一致的,****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三、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
联系人:王月清 联系电话:136****056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开户行:****银行****分行
户名:****
账号:350********052528271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真:0595-****8107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及磋商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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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