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县城海子大道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施工、设计(EPC)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县城海子大道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施工、设计(EPC),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5、“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1.4.3、“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投标承诺函”中的第(14)和(17)中内容有变更,变更如下:
序 | 变更前 | 变更后 | 页码 |
1 | 电话: 0851-****0825 | 电话:0851-****1599 | P13 |
2 |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P17 |
3 |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 P17 |
4 | (14)在最近三年内 (有或没有)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在最近三年内 (有或没有)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P67 |
5 |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有或没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有或没有)行贿****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 P67 |
其它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