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市**区****社区京屋河段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的“1.招标条件……工程投资计划5,029.59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1.招标条件……工程投资计划205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洪堤、旧防洪堤加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前附表中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及所附材料要求:近三年(自 2021 年 1 月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
现更正为:“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及所附材料要求:近五年(自 2019 年 1 月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前附表中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3 人(含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含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2)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资信、能力中的“(3)专职安全员技术职称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的加 5 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加 10 分。”
现更正为:“(3)专职安全员技术职称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加 10 分。”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值100 分,权重值 0.5):“(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 60 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1 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现更正为:“(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 60 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4)综合实力(60分):“(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得20分。(2)投标人获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评价等级AAA得20分,AA得10分,A得5分。
(3)投标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布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等级为一级的得20分,二级的得10分,三级的得5分。”
现更正为:综合实力(60分):“(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
得10分。(2)投标人获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评价等级AAA得15分,AA得10分,A得5分。(3)投标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布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等级为一级的得15分,二级的得10分,三级的得5分。(4)投标人近20年来****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过15次及以上的得20分,得过10次以上15次(不含)以下的得10分,得过10次以下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前,计划工期156天(日历日)”。
现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前,计划工期142
天(日历日)。招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的均以此更正内容为准。
8、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中的“合同工程——要求完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
现更正为:“合同工程——要求完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
9、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以本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仟贰佰壹拾壹万壹仟壹佰肆拾捌元伍角捌分(¥****1148.58),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玖佰叁拾叁元肆角伍分(¥476933.45)。
六、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平台下载,根据本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注: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对应更正、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更正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更正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cn/)、****政府采购(http://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区128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5-****5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凯旋路16****集团****基地**大厦十八层
联系人:曾筱幸、饶碧刚、奉云
电话:0771-****176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5-****831
招标人:****(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信息:
****市**区****社区京屋河段整治工程 更正公告和控制价公告.pdf (832.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