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底镇2024年水塘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底镇2024年水塘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底镇2024年水塘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底镇2024年水塘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563af7d5-419a-4188-bb81-ca551a2039c4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63af7d5-419a-4188-bb81-ca551a2039c4 | ||
建设规模: | (1)机耕路建设11208m。其中:需土方开挖52033m、石方开挖13118m;(2)浆砌石道路挡墙建设624m;(3)C25混凝土硬化路6009m;(4)安装灌溉用水提水设备(含提水主管)1套。其中:提水管道2100m、提水设备1套;(5)铺设产业灌溉管网600亩;(6)安装滴灌管网水泥桩支架18000根。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563af7d5-419a-4188-bb81-ca551a2039c4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20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业农村局(0870-****558)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完整公告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丁福锦 |
办公电话: | 150****31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李虹 |
办公电话: | 138****0606 | 移动电话: | 138****0606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江底镇2024年水塘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47.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服务。包括:1、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和相关服务(图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设计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2、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项目所需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6.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2个),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当前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或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2人员要求 3.2.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且为本单位人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 3.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属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 3.2.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后至2023年的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2根据****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服务平台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函》,自2024年11月11日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恢复通过“**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申请查询,登录网址为:https://ztldbzjc.com/labor/admin/login-home,原邮箱查询方式不再使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登录服务平台申请查询(企业无账号的需先注册账号),服务平台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提交申请当日)反馈结果,申请查询企业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查询结果即可,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有效。结果运用不作变更,与《**市根治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1号)有关要求一致,即: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注:若为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3.5.3投标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企业提供) 3.5.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其他要求 3.6.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2个),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6.2投标人应对****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3.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4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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