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摩托车装饰配件150吨、摩托车五金件59.5吨项目审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摩托车装饰配件150吨、摩托车五金件59.5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省**四****广场北路邮编:526200
联系电话:0758-****033传真:0758-****000
项目名称 | ****年产摩托车装饰配件150吨、摩托车五金件59.5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居委会商业大道东1号东基智创**1栋212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四****居委会商业大道东1号东基智创**1栋212****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8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9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摩托车装饰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年产摩托车装饰配件150吨、摩托车五金件59.5吨。项目不使用废旧和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干燥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②废水:项目的冷却水循环回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喷淋塔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及定期更换,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③噪声:项目须合理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