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二期)[A3302030230020569004001]
项目名称: | **市**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ff****8187b7d4c10187e48298e40ce8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雅戈尔大道1号中基大厦B座 | 地址:环**路西段207弄19号8-1至8-12,7-6至7-12 | ||||
联系人:沈航 | 联系人:**** | ||||
电话:188****3786 | 电话:130****0009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二期)-****泵站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5****4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市**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二期)-****泵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A330********205****4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中的一、技术及资信标“(8)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更正为”(8)施工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2.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 3.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6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约定内容更正为“100 %履约担保”。 4.原《**市**区沿江泵排群工程****泵站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更改,以本通知附件《**市**区沿江泵排群工程****泵站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 ||||
行政监督机构: | **区****办公室 | 电话: | 0574-****1373 | ||
信息来源: | **区公共**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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