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机关31台旧公务车转让标的10别克牌SGM6515ATA(皖AW0989)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机关31台旧公务车转让标的10:别克牌SGM6515ATA(皖AW0989)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1.45 |
挂牌日期 | 2024-11-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机关31台旧公务车,包括奥迪、别克、斯柯达、马自达、江淮、帕萨特、瑞麒等品牌车辆,其中部分车辆年检时间至 2024年11月****车行驶证)。转让标的车辆不含车辆号牌,车辆以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车辆概况详情参见《拟处置资产涉及的31辆旧公务用车评估报告》(财信评报字【2024】第144号)。公告期内,请联系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报告内容。联系人:高亮,联系电话:0551-****1622。 2、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人员:陈经理,联系电话:136****0217。 |
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机动车品牌 | 别克牌SGM6515ATA |
车架号 | LSGDC82D9AF001437 |
原车牌号码 | 皖AW0989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价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本人账户支付,不得代缴。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现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现场勘查,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车辆的状况、排放标准及过户、使用等相关政策等。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瑕疵(包括且不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相关竞买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据为准;转让车辆保险,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均不过户。 4.转让车辆交付(提车)时需同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竞买后10天内完成)。转让车辆过户涉及保险、年审、缴纳税费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补办证件、更换车牌、保险、交易税费、年审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不含车牌号,转让车辆需在交易地办理过户,****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6.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如涉及有违章未处理,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 7.标的车辆的违章罚款和交通事故责任承担,车辆交付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由受让方承担。车辆交付时,若标的车辆处于脱审状态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补办年审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扣分等由受让方承担。 8.因转让标的存在一定期限的封存停放,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车辆交付时,受让方如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税费,受让方须全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税费,按时完成车辆过户的,其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986408W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亮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1622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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