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事务中心颁布的《关于加强天然气餐饮用户燃气报警装置管理的工作提示》的相关要求实施之规定,对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2、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产品名称: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7只(含约500米配套双绞信号线)。
产品特性: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是燃气管道系统中的安全设备,可通过信号控制实现在燃气泄漏情况下自动切断燃气阀门,达到防止燃气泄漏的目的。
工作原理:点型燃气探测器检测到燃气泄漏后,发出信号指令给自动切断阀。自动切断阀接收到信号指令后,立即切断燃气通道,减少燃气泄漏风险。
资质要求:承接方及所提供产品应在“****分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一览”表内查找到相关资质信息。
服务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到位投入运营,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质保期一年。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12月15日止。
4、服务地址:**北路265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4 年11月21日9:00时起至 2024年11月27日1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区**北路265号****(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文件应盖章确认。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五、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地址:**区**北路265号。
邮编:200127
联系人:庄亮
电话:****321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