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区童游街道童泽路51号 | 294,000.00元 | 96.7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
服务类(****)
1-1 | 培训服务 | 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 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 1.及时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按协议、承诺和标准开发培训项目、提供培训服务。2.在约定时间内,依项目要求提供优质书面培训具体细则。3.在项目实施时,在项目约定的范围内需服从采购人规定及人员安排。4.在项目结束时,需按照项目约定进行跟踪服务,能够在 24小时内或者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即时通讯方式予以回复。5.做好信息保密工作。6.如因人员安排时间变化,课程顺序可相互调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课程的,须经得采购人同意后调换其他老师为学员授课。7.成交人要免费为农民培训、免费提供教材、免费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免费提供食宿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12月上旬完成培训 | 场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294,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李华平 |
评审专家: | 周魁灏 、 郑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以下为招****银行账号:开户名:****,账户号码:350********000001534,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0.44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组长发起最终报价环节,南****学校、漳****学校在磋商与报价超时环节未响应,超时供应商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市海洋****学校属于 小型企业:享受15%的价格扣除。
2.补充服务标准:达到(潭农综〔2024〕84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4号
联系方式:****16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1#楼311-315室
联系方式:135****56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青01
电话:135****5661
****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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