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发改委****发改委发〔20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管网完善工程。对**场镇污水收集管网设施进行完善,完善面积1.85km2,**污水管网9.5km,改造缺陷管道11.5 km,****泵站1座,****泵站1座。****处理厂扩建工程。****处理厂异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00m3/d,采用A20工艺,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三)实施**镇入河沟渠、**场镇河流生态修复,清淤12600m3,建设砾间湿地6400㎡,种植水生植物隔离带14800㎡,建设生态石笼10700m、排水沟 300m。(四)建设污泥干化厂1座,处理湿污泥(含水率80%)能力40吨/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5348.7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4012.48 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街道明月二路215号10幢2层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艾楠 | 联系人: | 朱晓波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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