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143-146号
中标(成交)费率: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及配送包括稻米、食用油、面粉、肉类、冷冻品(含半成品)、调味品、干货、家禽类、禽蛋类、饮品类、糕点类、蔬菜类等 |
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未订新约时,视为不再续约。(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一年,新续约在本协议结束前的一个月内签订) |
服务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正龙、司宏富、单晓梅、徐林胜、唐久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金额:3.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等媒介上发布;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015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总得分90.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与文四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9****6005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玲、彭鑫雨
电 话:0551-****9364、157****269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