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青年创客:
根据《**“**青年创客”项目创业租金奖励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第二年度创客租金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9月9日之前已报名参加**青创联盟的创客企业(个体户),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内连续经营满12个月且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经营场所需为租赁且有实质性租金发生,租期不少于3年。
****公司不得同时申报。
二、申报类型
各创客企业(个体户)根据自身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之间的经营情况,从带动就业考核、行业风评考核两项考核类型中任选一种申报(根据上级最新文件要求,经营指标考核暂停开展)。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法人代表(经营者)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四)申报企业(个体户)承诺书;
(五)就业指标考核材料:员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有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二年择业期)就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六)行业风评考核材料:
1.企业(个体户)简介。要求图文形式,300字以内,可另加短视频。
2.创业自述。要求包含三部分,一是经营现状概述,如主营业务/产品介绍、营业活动获得的荣誉及媒体报道等材料;二是企业(个体户)社会效益介绍,如参与公益志愿活动记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的记录等;三是未来发展规划(总体以图文形式上传,社会效益部分的宣传活动记录需上传凭证,截图与视频均可)。
注:材料一至四为必选项,材料五、六分别对应带动就业考核、行业风评考核,申报企业(个体户)根据所选考核类型上传所对应的材料,时间范围需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
四、考核步骤
(一)申报
申报工作在“****”APP上进行,申报者请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有关信息。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二)审核
报名截止后,市名城办将申报企业(个体户)资料统一整理后交区人社局、****监管局、区税务局、府山街道、塔山街道等单位联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企业(个体户)申报资格及有无重大偷税漏税、侵权、违建、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劳资纠纷、失信等记录,审核结果于“****”APP青年创客版块公示。
(三)考核评定
审核结果公示后,****政府、市人社局、市名城办、团市委成立考评组,根据入围企业(个体户)申报资料分别考核确**果。
(四)拨付
考核工作完成后,考核结果将于“****”APP青年创客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联系人:裘加奇,联系方式:0575-****6240
金**,联系方式:0575-****7092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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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