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第1次答疑澄清
**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招标,现发生更正,具体如下:
1、原项目总投资、最高投标限价为386872.70元
现更正为:项目总投资、最高投标限价为446872.70元
2、原工程量清单有修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发澄清文件正文查看。
3、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6 付款方式”
26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现更正为:
26 付款方式:主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后,支付剩余全部合同价款。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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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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