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星云**岸藻水分离站所辖片区蓝藻巡查、打捞、分离、外运一体化工作。打捞范围为河咀至**村挡藻浮坝湖湾内。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市**区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项目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政府采购网、****政府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有4家投标供应商报名,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仅有1家(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2024年**市**区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项目(二次)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仅有1家(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论证评审专家仔细查阅招标文件,该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和评审办法等,认为均没有排他性、歧视性、不合理条款。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1-21至2024-11-2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兴江路32号
联系电话:133****087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大街街道文林街4号
联系电话:0877-****77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李棋街道**路天竹阁二楼
联系电话:138****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