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防护器材采购项目预研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
伪装防护器材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采购方式 | 备注 |
1 | 伪装防护 器材 | 项 | 1 | 12.86万 | **** | 快捷简易询价 | |
备注 | 1.报价人须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三、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签订告知书。
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一旦发现报价方存在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等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将予以警告、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六、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1.回复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00时(**时间);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建议书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建议书恕不接受。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5810、0734-****678
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0713、0734-****616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购需求明细表、商务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