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短驳车技术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原询比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五、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六、更正内容
1、询比文件内所有涉及到“(含充电机)”、“充电机”的内容均删除。
2、询比文件内的标称电压由“51.2V”更正为“60V”,额定电压由“64V“更正为”60V”。
3、询比文件“第六章 附件一”的“响应函”更正为“投标函”。
4、询比文件“第六章 附件二”的“响应报价表”更正为“开标一览表”。
5、询比文件“第四章 二、评审小组须知和评审过程处理原则 4、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以决定继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足三家使得价格竞争不充分且明显超出采购人预期价格,或明显超出相关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的市场价格的,采购人可决定不再继续评审,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更正为“询比采购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小组可决定继续或重新组织询比采购。决定继续组织询比采购的,可直接采用磋商或谈判采购方式(适用于2家)或单源采购方式(适用1家),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小组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具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如果不具有竞争性,则重新招标。”
七、新增内容
1、合格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询比文件(公告)所述与本公告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八、延期内容
1、询比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5日23:59(**时间);
2、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6日15:00时(**时间);
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7日09:30时(**时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574-****887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
项目负责人:周洲、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1619、0574-****7488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