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办事处**东路****住宅楼一层办公用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39.9168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1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25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办事处**东路****住宅楼一层办公用房招租 | ||||
坐落 | ****办事处**东路****住宅楼一层办公用房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39.9168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招租用途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 ||
产权证号 | 川(2022)**市不动产权第****896号 | ||||
楼层 | 1 | 结构 | 混合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业服务 | 招租面积(㎡) | 554.4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自租赁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取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川华雄估字〔2024〕第002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03-26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侯老师 | 联系电话 | 138****9600 |
招租方名称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总局****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0、备查资料:《房地产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3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