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1-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参选机构,委托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参选机构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参选机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委托方与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 (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3)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中心****公司的; (4)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5)中选机构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交接、车辆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6)其****中心规则的情形。 处置方式: 1、意向参选方通过网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报废车辆回收方后,****中心交纳全部车辆回收价款及服务费,其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相关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中选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回收方的,在网络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意向回收方报名时注册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