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增年产树脂仿真珍珠26吨、仿真珍珠纽扣4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市广清产业园**路1****中心710,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树脂仿真珍珠26吨、仿真珍珠纽扣4吨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石角镇******工业园智汇路9号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石角镇******工业园智汇路9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57′21.074″E,北纬23°30′11.731″N。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3014.70m2,建筑面积7765.97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原有的1栋4层的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其中1楼撤销抛光增亮工序,原注塑、造型、打磨等工序不变;2楼新增喷漆房(内设喷漆、烘烤、固化工序)、密闭抛光房(内设抛光增亮工序工序);3楼撤销喷漆、固化工序,新增密闭抛光房(内设抛光增亮工序工序),原真空镀、浸漆、包装等工序不变;4楼新增精加工车间(内设铸造、注塑、浸漆、包装等工序)、五金车间(内设压铸、甩铸工序)。项目以ABS塑料、环氧树脂水晶胶、油性涂料、水性涂料、UV抗静电涂料、抛光粉、抛光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注塑、打磨、真空镀、浸漆/喷漆、固化、抛光、压铸/甩铸、组装等工序生产树脂仿真珍珠,仿真珍珠纽扣,扩建后年产树脂仿真珍珠56吨,仿真珍珠纽扣4吨。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抛光、甩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造型工序产生的VOCs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浸漆、烘烤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负压统一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烘烤、上底膜、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统一收集至“水帘柜+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浸漆、烘烤车间产生的VOCs汇同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降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罐、油性物料桶、粘有涂料的废棉板、废竹签、废UV灯管、废活性炭、漆渣、喷淋废水属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次品破碎后回用生产;未粘有涂料的废棉板、包装废弃物、空水性物料桶、气浮机污泥和截留的粉尘****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