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文印照相店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餐厅文印照相店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大学****餐厅一楼 |
面积/数量 | 6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每年2月和8月,含在租赁期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2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起(含第三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文印照相店) |
履约条件 | 1. 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营业所需的各种所需证照,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大学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设备事故、安全或其他商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撤出校园; 2.承租方须准时参加由出租方定期组织开展的会议;对于师生反映的相关投诉问题,承租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3天内整改到位; 3.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4.租赁押金:人民币5万元; 5.关于服务与智能化、远程互联服务功能:承租方须在装修前提供商品(服务)种类及报价表审批。服务项目包括复印、扫描、图纸、照相(含证件相,可在**证照系统联网上传)、设计制作、喷绘、条幅、海报、展板、易拉宝、书本装订、印刷印制及师生需求的其它服务; 6.承租方需提供智能化、远程互联服务功能:包括远程预约打印、无人自助打印、手机自助打印、自动识别计费、复印、彩印、扫描、装订等智慧服务功能; 7.承租方承租的店内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正规(有经营牌照)的同类店铺(包含粤海、沧海、****商铺)同类、同规格的最低价; 8.承租方需提供每周七天服务(寒暑假可以适当调整),时段按照师生需求,接受出租方安排和调整; 9.具体收费单价不得高于如下标准:黑白打印/复印普通纸A4纸(80g)单面0.2元/张(A3按相应数量的两倍计价),黑白打印/复印普通纸A4纸(80g)双面0.3元/张(A3按相应数量的两倍计价),彩色黑白混合打印0.5元/面,彩色打印1元/面,手动复印、证书、证件等0.5元/面,骑马钉装订1元/本,胶圈装订10元/本。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服务),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若一个月内未能整改到位,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租赁押金; 10.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入驻时间,经营过程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定期交纳给出租方;水、电费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逾期交纳,每日按年租金的0.05%收取滞纳金; 11.因学校假期等原因,本物业全年按照10个月交纳租金,每年2、8月份租金予以免除; 12.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项目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相关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合同; 13.承租方如在接收到师生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撤出校园; 14.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及入校的人员****学校管理单位报备,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承租方车辆或者人员违规超过三次,或者二次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撤出校园; 15.承租方合同期限到期、主动退出或者被要求或责令退出的,必须在一周内把校区内所有设备撤出,逾期滞留在校区的设备视为无主物,由出租方作任意处理; 16.现有校内合同已过期的意向承租方(承租单位、实际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需要签署出租方拟定的“承诺书”并在报名前对实际承诺内容执行到位。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含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拥有者或经营者均不符合; 17.校园内现有合同期内的店铺或品牌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在经营的门店(门店主营包含照相、文印等服务)数量不少于1家(提供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工商信息查询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为准); 4.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未被吊销****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6.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林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234;0755-****074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大学 | ||
地址 | **省****大学粤海校区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该租期(季度)租赁费,并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不退回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房屋设施、及其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需要自行更换、补充、增添,以保证达到经营所需条件。房屋交付后不得以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违反其它规定或者违约情况的;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缴纳(每季度第一月的月初)。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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