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地块位于**市****社区滨**路东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923083°,东经112.225663°,占地面积2566.54m2(3.85亩),原地类为教育用地和空闲地,权属为**市****社区居委会,2024年5月转征为国有建设用地,2024年6月5日古****管理局为本地块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812024YG****437号),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用地。2024年8****政府以(古政拨〔2024〕2号)将本****民政局,用作社会福利用地。
初步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有:重金属、石油烃、氟化物、苯系物、多环芳烃。潜在污染介质为:①表层土壤;②下层土壤。
(2)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送检15组土壤样品(包括2组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和特征污染物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pH、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共9项有检出,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检测项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检测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类用地筛选值。
(3)风险筛选结果表明,地块检出的土壤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类用地(GB36600-2018)中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