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岱河桥北、**教堂东侧矿山预制场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元
评审得分:88.2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水土保持报告编制:25天,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市水利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之日止。 2. 水土保持监测、验收:2个月,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市水利部门出具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批复文件之日止(在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项目负责人:沈伟 |
五、评审专家名单:段杰(组长)、王诗凤、刘松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四号楼2124室,联系电话:158****056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鞋城五路508号10楼
联系方式:陈工 180****2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四号楼2124室
联系方式:李工 158****0561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8****0561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