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231号)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604.14亩海域使用权(港圈)三年整体出租项目
**** | 监测编号**** | ||
(2024年第2231****经济开发区604.14亩海域使用权(港圈)三年整体出租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160.000000 | ||
2024-11-20 | 公告截止日期2024-12-03 |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 | |||
2024-12-04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14:00,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 15: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4日 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 | |||
详见明细表和海图 | 出租面积(平方米)详见明细表和海图 | ||
其他 | 出租期限(年)3 |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参考租金 | |||
租金评估值 | |||
暂无 | |||
出租****经济开发区604.14亩海域使用权(港圈),****花园口经济区,主****花园口等(详见明细表和海图),用途为围海养殖,租期三年,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交易所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并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租金不含税,含海域使用金)。 出租标的海域使用权604.14亩,****花园口经济区,主****花园口村等。现场查勘拦潮坝顶宽约6米,应潮面为大块花岗岩块石砌筑,主体结构较好。坝内建有面积大小不一的养殖区若干,围堰内平均海域深度约2米,拟出租的海域使用权是自然纳潮,由于建有挡水大坝,对上水产生较大影响,故上水条件一般,坝体完好,2、3、4号圈入圈道****公司资产,交接前有拆除可能,具体情况以交接时为准。标的整体以现状进行出租,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含港圈的坝体、闸门等附属设施)承租期内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
10 个工作日 | ||
否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租金及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将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1、出租标的不动产证均在办理过程中,出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权属均无任何争议,无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设定,如存在相关问题,出租方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责任和费用;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大天昌评报字[2024]第ZD365号)。 3、本次出租挂牌为3年总租金底价,含海域使用金,出租期限自2025年6月1日0时起开始计算。 4、本次出租标的现场查勘拦潮坝顶宽约6米,应潮面为大块花岗岩块石砌筑,主体结构较好。坝内建有面积大小不一的养殖区若干,围堰内平均海域深度约2米,拟出租的海域使用权是自然纳潮,由于建有挡水大坝,对上水产生较大影响,故上水条件一般,坝体完好,2、3、4号圈入圈道****公司资产,交接前有拆除可能,具体情况以交接时为准,请各位意向方悉知并了解该事项。 |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租金、税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承租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由出租方收取,承租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账户交付: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花园口支行;账号:212********200000074)。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知晓本次出租标的604.14亩港圈中标后的交接日期为2025年6月1日后10个工作日内。 (2)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交接时可能发生的变化,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同时将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若逾期支付剩余租金及上述相关款项,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租金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5)同意交纳完毕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租金****银行账户;同意与出租方于2025年6月1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租标的的资产交接,并签订《资产交接单》。 (6)若承租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及相关税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先行交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承租人不得提出异议。 (7)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租赁资产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租赁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8)同意租赁相关事项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保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公告约定内容的前提下,全面履行租赁合同条款及内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转租。如承租方未按合同条款和内容履行,同意出租方根据违约情况酌情扣除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9)同意标的以现状出租,知晓坝体、闸门等附属设施的现状情况,同意承担承租期内坝体、闸门等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标的本身的坝体、闸门和标的所公用的进排水渠坝体和闸门)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10)同意不擅自改变标的港圈的样貌,如需改变,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在租赁期结束前恢复原貌。 (11)同意如承租期结束时,标的港圈的坝体和闸门等附属设施有损坏等问题,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来进行修复。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同意另行支付。 (12)同****政府需要征用、收回出租标的,出租方将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清理养殖物,6个月时间到期后,出租方退回剩余租期内承租方已付的租金即视为合同解除,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且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13)同意在双方履行完毕租赁合同,出租方收回出租标的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返还履约保证金。 (14)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税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
网络竞价 | ||
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多次报价 | ||
是 | ||
无。 | ||
否 | ||
允许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60万元。 |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税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后,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
****花园口经济区丁香街23-7号3层 | |||
邱添 |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0 |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公司 | ||
****0245MA0XUCYT76 | 经营规模小型 | ||
董事会决议 |
赵先生 | |
136****7685 | |
普女士 | |
0411-****0523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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