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集团有限公司通湖大道西侧、****侧4.32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备〔2024〕177号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集团有限公司通湖大道西侧、****侧4.32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推荐品牌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三、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承包人向****银行保函),完成全部工程量的 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施工并网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前承包人先提供付款申请,承包人单位名称抬头正式发票等所需材料,待发包人履行完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
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光伏装机容量≥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
8、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qq.com
招标代理邮箱:****@qq.com
监管部门邮箱:****@126.com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宿****科技园B栋10楼 | 地 址:宿****科技园B栋11楼 |
联系人:李鹏 | 联系人:蔡晓庆 |
电 话:198****5556 | 电 话:151****8817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E-mail:/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