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541704W | 建设单位法人:王孝宾 |
岳日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马营乡马营村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5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马营乡马营村东 |
经度:112.74305 纬度: 39.72667 | ****机关:朔****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4 |
朔审批函〔2023〕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100 |
369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54170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54170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3MA44KA0B4B | 竣工时间:2024-02-20 |
2024-0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7 |
2024-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3tKi4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矿井 150 万 t/a | 实际建设情况:矿井 150 万 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开采方式:斜井开拓。采煤方式:采煤方法采用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放顶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方式:斜井开拓。采煤方式:采煤方法采用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放顶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注浆站内设1台MC-300脉冲布袋除尘器,煤炭跌落处等产尘点设干雾抑尘装置。增设1个全封闭储煤场。洗车平台:增设自动冲洗及烘干装置。废水:矿井水处理:****处理站,处理能力2000m3/d,采用“调节池+磁场絮凝+微涡流沉淀分离+自清洗过滤+机械过滤器+深度处理(膜法+膜法装置+纳米银活性炭过滤器)+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洗衣用水、井下洒水、地面降尘洒水、转载点降尘洒水及矸石充填系统注浆等,不外排。生活水处理:****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采用“格栅池+调节池+MBR+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固废:矸石: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由场地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库一座,废油委托******公司定期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定期处置。****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原煤外售。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水泵采用柔性接头连接,设备安装减振基础。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洗选矸石综合利用方式由本矿井下充填****煤厂**佳****公司配套的矸石综合利用方式解决,不存在注浆站及污染源,下次300万t/a项目建设该设施。自建原煤储煤库变更为租赁山****公司的储煤库,库容为10000t。洗车平台:增设自动冲洗及烘干装置。废水:矿井水处理与环评一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应水质要求。处理后回用于洗衣用水、井下洒水、地面降尘洒水及转载点降尘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水处理与环评一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应水质要求。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固废:矸石:洗选矸石综合利用方式由本矿井下充填****煤厂**佳****公司配套的矸石综合利用方式解决。生活垃圾与环评一致,由场地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与环评一致,设危废暂存库一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油委托******公司定期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定期处置。****处理站污泥与环评一致,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原煤外售。噪声与环评一致,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水泵采用柔性接头连接,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洗选矸石综合利用方式由本矿井下充填****煤厂**佳****公司配套的矸石综合利用方式解决,不存在注浆站及污染源,下次300万t/a项目建设该设施。自建原煤储煤库变更为租赁山****公司的储煤库,库容为10000t。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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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 | 0 | 14.35 | 7.57 | 0 | 0 | -7.57 | / |
11.73 | 0 | 0 | 11.73 | 0 | 0 | -11.73 | / |
1.47 | 0 | 12.24 | 1.47 | 0 | 0 | -1.4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处理站 | 矿井废水达到《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要求。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02020)。 | 矿井水处理:****处理站,处理能力2000m3/d,采用“调节池+磁场絮凝+微涡流沉淀分离+自清洗过滤+机械过滤器+深度处理(膜法+膜法装置+纳米银活性炭过滤器)+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洗衣用水、井下洒水、地面降尘洒水及转载点降尘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水处理:****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采用“格栅池+调节池+MBR+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 ****处理站出口数据:pH7.6-7.8,浊度未检出,悬浮物平均浓度为5.375mg/L,BOD5平均浓度为4.0375mg/L,COD平均浓度为18.875mg/L,氨氮平均浓度为0.2876mg/L,总磷平均浓度为0.0713mg/L,总氮平均浓度为0.514mg/L,铁平均浓度为0.11mg/L,锰平均浓度为0.059mg/L,镉未检出,铬未检出,铅未检出,锌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全盐量515.5mg/L,硫化物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总硬度254mg/L,溶解性总固体628.25mg/L,石油类未检出,氟化物0.495mg/L,挥发酚0.0015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0275mg/L,总大肠菌群未检出。****处理站出口数据:pH7.3-7.6,色度平均值为3.5倍,浊度未检出,悬浮物平均浓度为5.25mg/L,BOD5平均浓度为4.275mg/L,COD平均浓度为18.25mg/L,氨氮平均浓度为0.2399mg/L,总磷平均浓度为0.1325mg/L,总氮平均浓度为1.214mg/L,铁未检出,锰未检出,溶解氧平均浓度为1.541mg/L,溶解性总固体平均浓度为627.75mg/L,总氯平均浓度为1.366mg/L,动植物油类平均浓度为0.358mg/L,石油类未检出,氟化物平均浓度为0.266mg/L,挥发酚平均浓度为0.022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平均浓度为0.1846mg/L,总大肠菌群平均浓度为147.5MPN/L,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筒仓、封闭式车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日均浓度二级标准,《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工业场地采暖期热源依托马营乡区域集中供热工程,非采暖期热源为空气源热泵。原煤转载点、运输走廊全封闭。租赁山****公司储煤库,长120m、宽90m、高24m,容量为10000t,储煤库已配套设置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原煤通过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封闭式****煤厂。 | TSP日均浓度变化范围为0.094~0.115mg/Nm3,最大日均浓度占标率为38.33%。工业场地无组织颗粒物上下风向最大差值为120ug/m3,二氧化硫上下风向最大差值为0.017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1dB(A),夜间最大值为43.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项目位于神头泉域三级保护区,要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 | 已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岩柱。已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已做好神头泉域保护相关工作。经检测,硫酸盐最大浓度238mg/L,氯化物最大浓度131mg/L,氟化物最大浓度0.71mg/L,pH值7.2-8.3,氨氮最大浓度0.458mg/L,硝酸盐最大浓度4.2mg/L,亚硝酸盐未检出,挥发酚最大浓度0.0008mg/L,铬(六价)未检出,总硬度最大浓度443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浓度659mg/L,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最大浓度1.9mg/L,总大肠菌群最大浓度未检出,细菌总数最大浓度49CFU/mL,氰化物未检出,砷未检出,汞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镉未检出,石油类最大浓度0.03mg/L。钾离子浓度为0.55-5.24mg/L,钠离子浓度为15.3-32.4mg/L,钙离子浓度为45.7-158mg/L,镁离子浓度为15.6-67.3mg/L,碳酸根离子未检出,重碳酸根离子浓度为65-119mg/L,氯离子浓度为30.5-129mg/L,硫酸根离子浓度为118-234mg/L。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煤厂应于2025年前建成,在选煤厂建成前,原煤采用汽运方式送至**佳****公司进行洗选,洗选矸石充填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理站污泥掺入原煤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因主井工业场地限制、后期300万吨/年产能提升等原因,原煤配套150万吨/年洗煤厂由自建变更****煤厂**佳****公司;****煤厂由后期300万吨/年产能提升项目一并解决。本项目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洗选矸石综合利用方式由本矿井下充填****煤厂**佳****公司配套的矸石综合利用方式解决,采取外售制砖和填平造地方式,****保护局以怀环函[2014]119****煤厂进行环评批复,以怀环函[2015]241号文进行验收批复。****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理站污泥掺入原煤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林地、草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采取有效的土地沙化防治措施,并对矸石场进行生态恢复。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已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了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已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林地、草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已采取有效的土地沙化防治措施,矸石场一直未使用。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已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越界开采。已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 |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利用现有井巷工程(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利用现有5个场地(主要包括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矸石场、取土场等共5个场地),利用现有井下开拓方式和井下运输设备,利用现有主井生产系统(主斜井胶带输送机、筒仓等)、副井生产系统(担负全矿井的人员、提矸、下料、设备等辅助提升任务,兼作进风井及安全出口)、黄泥灌浆系统、井下通风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井下防灭火系统。利用现有机修车间及材料库房、坑木加工房、爆破材料库、制氮车间、黄泥灌浆站。利用现有供配电、供水系统,****处理站****处理站。原煤储存利用现有筒仓,道路运输利用现有场外运输道路、主井进场道路、副井进场道路、风井道路和排矸道路。危废储存利用现有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利用现有井巷工程(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利用现有5个场地(主要包括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矸石场、取土场等共5个场地),利用现有井下开拓方式和井下运输设备,利用现有主井生产系统(主斜井胶带输送机、筒仓等)、副井生产系统(担负全矿井的人员、提矸、下料、设备等辅助提升任务,兼作进风井及安全出口)、黄泥灌浆系统、井下通风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井下防灭火系统。利用现有机修车间及材料库房、坑木加工房、爆破材料库、制氮车间、黄泥灌浆站。利用现有供配电、供水系统,****处理站****处理站。原煤储存利用现有筒仓,道路运输利用现有场外运输道路、主井进场道路、副井进场道路、风井道路和排矸道路。危废储存利用现有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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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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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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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林地、草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采取有效的土地沙化防治措施,并对矸石场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通过对矿方了解,矿方近年来根据沉陷区影响程度分析采取了直接经济补偿和土地复垦的措施。其中:对沉陷区耕地补偿按照影响程度(按重灾、次灾、轻灾分别需8年、4年、2年的地力恢复期为补偿年限),****政府山政办发〔2008〕64号《****煤矿采空塌陷区土地治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每公顷按2550元进行了补偿。对于破坏的其他土地主要采取就近取土充填裂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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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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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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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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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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