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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锅炉企业废气监测项目委托监测询价邀请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涉锅炉废气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打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2024 年**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琼环办〔2024〕10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讨论决定,拟对我县锅炉企业废气监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向监测机构公开询价如下:
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4年**县锅炉企业废气监测。
(二)项目内容:对我县现有的15家涉锅炉企业进行大气污染物采样分析检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1。
(三)工作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开展检测工作,开展工作后10天内提交检测报告,最后一次检测报告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
(四)控制价不高于10万元。优先选择报价最优者,若报价低于最高报价下浮20%的报价无效。同等报价条件下,优先选择同类经验较多及有监测能力的报价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实验室满足检测项目检测分析方法标准要求,能规避检测项目间的交叉污染,实验室须通过环评和验收,实验室需满足项目送样的质控要求。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认证证书,且检测项目在资质范围内,不接受委托第三方分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下载查询结果(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需满足回避制度相关要求(检测单位已承担附件1明细表中企业委托开展自行监测,如委托数量占比达到或超过明细表中数量30%的检测单位,需对本次询价招标回避)。
二、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前。
(二)报送地点:**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办公区(****)
(三)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订盖章。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装订密封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4年**县锅炉企业废气监测项目明细表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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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