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储潭镇、田村镇、白鹭乡、石芫乡、王母渡镇、****中心、农业农村局、就业
****中心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项目计划调整的批复
****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中心、农业农村局、****中心:
你们报来《关于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余资金)田心村双溪古庙水陂水渠修建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请示》(储政字〔2024〕70号)、《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田政字〔2024〕68号)、《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鹭政字〔2024〕24号)、《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石政字〔2024〕32号)、《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石政字〔2024〕33号)、《关于王母渡镇2024年度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请示》(王母政字〔2024〕52号)、《关于调整2024年**区脐橙苗木补助和**区脐橙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果字〔2024〕15号)、《关于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金额的请示》(**区农字〔2024〕90号)、《关于调整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就业帮扶项目的请示》(赣区就请文〔2024〕5号)文件已收悉,因项目未按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经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实,****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项目调整计划13个,资金3030.7万元(具体计划见附件)。接通知后,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
附件:储潭镇、田村镇、白鹭乡、石芫乡、王母渡镇、果业
****中心、农业农村局、****中心2024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调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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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区委农字〔2024〕3号 (储潭镇、田村镇、白鹭乡、****中心)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