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市**区水冶镇南固现村铺设沥青道路混凝土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水冶镇南固现村铺设沥青道路混凝土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100000.00元
6、招标范围:铺设沥青混凝土路约2000平方米(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计算)
7、合同履行期限:2天。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满足使用要求。
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两年(2022年和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4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未担任其它在建设工程项目,格式自拟。
2.5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办事处)(**市**大道108****社保局院内)三楼)
3、磋商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获取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办事处)(**市**大道108****社保局院内)三楼开标一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艳波
联系电话:135****1945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秀娟
联系电话: 0372-****098 136****7954
平 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