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之信****公司负责**县**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
现有情况:2018年以来,**河共安排过《**县**河泥溪段防洪治理工程》与《**县**河流域(泥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县**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Ⅱ期、中游段、下游段)》三个项目,**县**河泥溪段防洪治理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完工。工程位于泥溪镇境内,治理范围包括**河干流泥溪段、庙湾水库泄洪渠和新区下侧隔堤;总共治理长度4.4km,其中**河干流治理长度2.4km,庙湾水库泄洪河治理长度1.23km,新镇区南侧防洪隔堤0.46km,柏林冲支流泄洪工程0.31km。**县**河流域(泥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泥溪镇境内,治理范围包括**河泥溪段,支流黎痕河、元潘河等,其中**河治理起点为泥溪镇与官港镇交界,终点位于泥溪村,长度4.69km。**县**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Ⅱ期、中游段、下游段)位于木塔、泥溪、昭潭、**等乡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分为3段,综合治理河长43.66km),分别为上游段Ⅱ期 21.39km、中游段 16.37km 和下游段5.90km,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清淤18.68km、河道拓宽0.08km、护坡护岸25.44km、堤防工程2.42km、**涵闸2座、**防汛巡查道路2.97km和水文监测预警建设。施工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及生态补偿工作。
项目概况:工程建设范围为**河干流及其支流官港河,治理总长度41.7km,其中**河干流治理范围为老屋里至老虎洞,治理河长35.5km,支流官港****水库至**段,治理河长6.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9.61km,**护坡护岸21.71km,拆除重建蓄水堰2座,**拦砂堰1座以及水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0566-****705
联系地址:**市**县尧渡镇尧城路61号
邮箱:****@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之信****公司
联系人:季经理
联系电话:155****0255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大别山路****科技园长河经济城A3546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确定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建设单位:****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