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220千伏送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10511N | 建设单位法人:李靖 |
王越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越** |
**省**市越**胜利东路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500****电站第**主变扩建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市 |
经度:120.51109,120.39868 纬度: 29.94432,29.918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2 |
绍市环审〔202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68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1051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080252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321542 | 竣工时间:2024-06-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兰亭~中纺改接**变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兰亭~中纺2回线在兰亭侧脱出,改接至**变,形成**~中纺2回线。本工程**架空线路16.5km,其中利用已建220kV诸兰43K9线单回架空线路廊道改造建设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7.5km,在500kV兰亭变出口处**双回架空线路1.5km,利用已建220kV诸兰43K9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单侧挂线路径长7.5km。 拆除 220kV 诸兰 43K9 线 24#~43#段单回线路路径长约 8km,拆除铁塔 18 基;拆除 220kV 兰纺 2455 线/亭纺 2458 线接入点至兰亭变段双回架空线路约 0.5km,拆除杆塔 1 基。 (2)**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 实际建设情况:(1)兰亭~中纺改接**变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兰亭~中纺2回线在兰亭侧脱出,改接至**变,形成**~中纺2回线。 本工程**架空线路15.396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度8.36km,利用已建220kV诸中43K9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单侧挂线路径长7.036公里。 已拆除诸兰43K9线24#-43#段单回架空线,路径长度7.6公里。拆除铁塔18基。拆除 220kV 兰纺 2455 线/亭纺 2458 线接入点至兰亭变段双回架空线路约 0.8km,拆除杆塔 1 基。 (2)**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
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线路路径尽可能远离或让开居民区。无法避让居民区时,确保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50Hz频率下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置高压标志或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及固废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控制塔基开挖面积和土石方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开挖场地的平整和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妥善处理好与项目周边群众的关系。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做好与项目周边居民、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社会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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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控制塔基开挖面积和土石方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开挖场地的平整和植被恢复。 | (1)建设单位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并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并用苫布覆盖进行防护。对**塔基周围土质松散,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形,设置了挡土墙,并留有排水边沟。 (2)塔基避开雨季进行开挖。施工时采取碾压散土、开挖排水沟措施,同时开挖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并用苫布覆盖进行防护,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放线时利用无人机等展放线,利用索道运输。 (3)在山地开挖塔基基础时,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保证了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用编织袋降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未造成土、石块顺坡丢弃。 (4)线路架设时,牵张场选择地势平坦的未利用地进行布置,不占用林地,不对沿线植被产生破坏;施工结束后,占地区已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恢复。 (5)本项目原线路塔基拆除后已及时对塔基处进行平整、植被恢复,临时堆放的废旧铁塔、杆塔基础等电气设****物资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减小对周边植被的影响。 (6)塔基施工完成后已对牵张场、施工临时占地等进行植被恢复,并已及时对塔基基面进行人工植被恢复或农田复耕。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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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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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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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绿化,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进行清理,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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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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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妥善处理好与项目周边群众的关系。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做好与项目周边居民、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社会稳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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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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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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