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第五农场五用支扬水站蓄水池清淤工程施工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区 |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五用支扬水站蓄水池清淤工程施工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 ||||||||||
候选供应商排名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价格(元) | 评分结果 | 项目经理姓名 | 项目经理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 | 资质证书 |
1 | **** | ****0230MA****629J | 539995.31 | 93.79 | 田国清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冀 213****2157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公司 | ****0224MA084ND01C | 540920.12 | 92.76 | 房世晓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冀 213****21158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国曹(河****公司 | ****0230MACBBTAW39 | 541062.14 | 92.19 | 岳瑞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冀 213****22004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徐贵军 联系电话:0315-****886 通信地址:**省****中心27楼1门1608号 其他: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无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徐贵军 联系电话:0315-****886 通信地址:**省****中心27楼1门1608号 其他: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全部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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