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旗杆村文化节点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何湾镇何湾街道69号
中标价:520298.60元
四、专家评审名单
崔孝华、侯明金、龚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62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 119 号**乡村**数创产业园 407室,联系电话:139****6432。
2、无效投标单位:
****公司:响应文件不符合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业绩:
(一)2021****花园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二)**市湾沚区陶辛镇****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
联系方式:189****6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19 号**乡村**数创产业园407室。
联系方式:151****6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