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公司日常检修耐火材料公开采购
采购标题:****日常检修耐火材料公开采购。【中标公告】
**省******公司 |
询比价
询价单号:****
采购方式:公开
公示/报价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6 00:0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4-11-19 00:00:00
C****126 | 半干法喷补料-I | 不定形耐火材料/冶金炉窑;不定形耐火材料,材质:铝硅质 | 10.0 | t | 2024-11-30T23:59:59.000+08:00 | |
C****126 | 半干法喷补料-I | 不定形耐火材料/冶金炉窑;不定形耐火材料,材质:铝硅质 | 10.0 | t | 2024-11-30T23:59:59.000+08:00 |
一、交货地址: ****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本标的物为****日常检修耐火材料,实际交货时间、数量以订单为准。实际交货时间、数量以订单为准。
2、报价要求:1)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4)溯源要求:报价请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上级供应商,据此作为入库验收、溯源的依据,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5)按发询型号要求报价,替代型号性能参数必须不低于原型号,否则报价无效。
3、合同执行周期:****1108至****1231
4、交货期要求: 具体交货期以订单时间为准。
5、验收要求:按磅单数量验收。
6、结算付款:(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通宝,15 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商票,15 天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1个月内支付; (4)发票复核日次月起支付6个月电子银票背书,满5个月未配票成功转现汇支付。
7、质量保证金:无需交付质保金,但非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试用成功后才允许办理结算手续。
8、中标及废标原则: 中标原则:1)本次招标在满足技术协议前提下,按报价最低价预中标。 2)欧冶工业品倡导供应商完成该产品(或成套设备中的主要部件)的碳足迹报告,供应商报价时如提供该类产品碳足迹报告的,在一定范围内较未做碳足迹报告的供应商有优先洽谈的权利 。 废标原则: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等与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本单询价降本目标为10%,如未达目标,询价可以作废。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需方在收到货物时,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需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3)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 4)合格证要求: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10、其他交付要求:
11、其他保证金:无
2、报价要求:1)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4)溯源要求:报价请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上级供应商,据此作为入库验收、溯源的依据,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5)按发询型号要求报价,替代型号性能参数必须不低于原型号,否则报价无效。
3、合同执行周期:****1108至****1231
4、交货期要求: 具体交货期以订单时间为准。
5、验收要求:按磅单数量验收。
6、结算付款:(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通宝,15 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商票,15 天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1个月内支付; (4)发票复核日次月起支付6个月电子银票背书,满5个月未配票成功转现汇支付。
7、质量保证金:无需交付质保金,但非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试用成功后才允许办理结算手续。
8、中标及废标原则: 中标原则:1)本次招标在满足技术协议前提下,按报价最低价预中标。 2)欧冶工业品倡导供应商完成该产品(或成套设备中的主要部件)的碳足迹报告,供应商报价时如提供该类产品碳足迹报告的,在一定范围内较未做碳足迹报告的供应商有优先洽谈的权利 。 废标原则: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等与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本单询价降本目标为10%,如未达目标,询价可以作废。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需方在收到货物时,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需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3)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 4)合格证要求: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10、其他交付要求:
11、其他保证金:无
四、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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