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医院对武汉爱必福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列入 医院商务领域企业诚信“黑名单”的公告
民大医院对****列入 医院商务领域企业诚信“黑名单”的公告
一、失信当事人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区**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裙楼六层C6-22-2号
3. 供应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9775261
4. 当事人类型:供应商
二、失信的具体情形
我院住院一区冷却塔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通过**州协力工程****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开标,****成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39.965万元。****公司提出无法履约拒绝与我院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明确要求了项目预算、施工内容(包括清单与图纸)、踏勘要求等,该公司提出的放弃理由明显不合理。
三、处理依据
我院采购项目属财政性资金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该供应商违反了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政府采购合同及第三款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根据我院内控管理办法《民大医院采购与招标领域“黑名单”制度》,其行为符合“黑名单”的认定标准。
四、处理结果
按照《民大医院商务领域企业诚信“黑名单”制度》,将********医院商务领域企业诚信“黑名单”。
五、处理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六、截止日期2027年11月20日
编辑:物资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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