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财政局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的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重新规定,以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中折扣最低的为所有入围供应商最终的签约合同价。
2、采购1(包1)对于报价备注的解释为:基本收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 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70%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
3、原内容采购2(包2):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75%计算;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 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 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85%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
4、第三章第二条、采购内容中2-2.2采购2(包2)对于报价内容的解释为:两种报价的报价内容-项目结算评审和项目结算审核的意思一致,默认为项目结算评审,价格权重是:如报价满分为12分,各占50%,各得6分的总和。
更正后内容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签约合同价以供应商各家报价为准。
2、采购1(包1):基本收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不得超过计取的70%,各公司按中标费率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最终报价规则以此条为准。
3、采购2(包2):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 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不得超过计取的75%,各公司按中标费率计算;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不得超过计取的85%,各公司按中标费率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最终报价规则以此条为准。
4、包1、包2供应商投标兼投不兼中。
5、第三章第二条、采购内容中2-2.2采购2(包2)对于报价内容的解释为:两种报价的报价内容-项目结算评审和项目结算审核的意思一致,默认为项目结算评审,价格权重是:如报价满分为12分,各占50%,各得6分的总和。
6、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无
名 称:****
地 址:****福利院内
联系方式:152****4933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89****中心楼A座409室
联系方式:139****5057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139****5057
征集人:****
2024年11月21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财政局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的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重新规定,以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中折扣最低的为所有入围供应商最终的签约合同价。
2、采购1(包1)对于报价备注的解释为:基本收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 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70%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
3、原内容采购2(包2):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75%计算;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 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 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85%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
4、第三章第二条、采购内容中2-2.2采购2(包2)对于报价内容的解释为:两种报价的报价内容-项目结算评审和项目结算审核的意思一致,默认为项目结算评审,价格权重是:如报价满分为12分,各占50%,各得6分的总和。
更正后内容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签约合同价以供应商各家报价为准。
2、采购1(包1):基本收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不得超过计取的70%,各公司按中标费率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最终报价规则以此条为准。
3、采购2(包2):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 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不得超过计取的75%,各公司按中标费率计算;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基本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计取,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取,在此基础上,总费用按不得超过计取的85%,各公司按中标费率计算。送审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费30万元封顶,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次报价按照折扣报价,若系统出现折扣率字样,一律默认折扣报价,无需换算。)最终报价规则以此条为准。
4、包1、包2供应商投标兼投不兼中。
5、第三章第二条、采购内容中2-2.2采购2(包2)对于报价内容的解释为:两种报价的报价内容-项目结算评审和项目结算审核的意思一致,默认为项目结算评审,价格权重是:如报价满分为12分,各占50%,各得6分的总和。
6、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无
名 称:****
地 址:****福利院内
联系方式:152****4933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89****中心楼A座409室
联系方式:139****5057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139****5057
征集人:****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