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73861Q | 建设单位法人:郭玉生 |
刘春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区绿色化工园黄**街0678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省**市**区绿色化工园黄**街06789号 |
经度:119.06858 纬度: 37.14415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4 |
潍环审字〔2022〕B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100 |
6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7386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0MA3RJ4LR6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1471XL | 竣工时间:2024-02-01 |
2024-02-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vip_doc/****588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1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100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溶料过滤-调配料液-反应沉淀-压滤洗涤-焙烧-粉碎、混料-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溶料过滤-调配料液-反应沉淀-压滤洗涤-焙烧-粉碎、混料-检测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溶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5排放;反应沉淀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压滤洗涤废气经二级酸喷淋后由15m排气筒P6排放;洗液母液压滤废气、冷凝不凝气、MVR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一级酸喷淋吸收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焙烧废气,经RTO焚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8m高排气筒P1排放;卸、收料废气、包装废气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粉碎混料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排气筒P3排放;硝酸储存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9排放,氨水储存废气经酸喷淋处理一起经15m排气筒P8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压滤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经氢氧化钠调配+汽提脱氨+MVR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尾水部分回用于生活用水冲厕等,剩余部分与经精密过滤器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排污水经“一企一管”运入******公司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溶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反应沉淀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压滤洗涤废气经二级酸喷淋后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洗液母液压滤废气、冷凝不凝气、MVR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一级酸喷淋吸收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DA011排放;焙烧废气经RTO焚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卸、收料废气、包装废气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粉碎混料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硝酸储存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9排放,氨水储存废气经酸喷淋处理一起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10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通过氨氮吹脱+酸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压滤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经氢氧化钠调配+汽提脱氨+MVR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尾水部分回用于生活用水冲厕等,剩余部分与经精密过滤器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排污水经“罐车”运入******公司处理。 |
焙烧废气由现有RTO焚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改为经**RTO焚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危废库无组织排放废气变更为有组织D004排气筒排放; 废水运输方式由“一企一管”改为“罐车”运输。企业废水量较小,不能满足“一企一管”流量要求,与废水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后,采取“罐车”运输方式进行废水输送。 危废暂存库面积由570m2变为480m2,实际建设面积减少90m2,暂存危废满足厂区危废储存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08 | 0 | 0 | 0 | 0.121 | 0.121 | |
0 | 0.036 | 0.28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0018 | 0.015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6 | 0.48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432 | 3.166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36 | 0.232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7056 | 1.338 | 0 | 0 | 0.706 | 0.70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公司协议标准 | ****处理站(PH调节+絮凝沅淀+氨氮吹脱+三效蒸发)+污水暂存罐;氢氧化钠调配+汽提+MVR装置 | 污水处理站总出口pH值为7.2~7.5,满足6-9的接收要求;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17mg/L,小于其接收浓度2000mg/L;总磷最大浓度为1.34mg/L,小于其接收浓度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45.1mg/L,小于其接收浓度400mg/L;氨氮最大浓度为2.66mg/L,小于其接收浓度100mg/L;总氮最大浓度为6.41mg/L,小于其接收浓度120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59mg/L,小于其接收浓度500mg/L;氟化物最大浓度为1.28mg/L,小于其接收浓度1.5mg/L;石油类最大浓度为0.91mg/L,小于其接收浓度1.0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浓度为375mg/L,小于其接收浓度600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浓度为0.111mg/L,小于其接收浓度2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溶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反应沉淀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压滤洗涤废气经二级酸喷淋后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洗液母液压滤废气、冷凝不凝气、MVR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一级酸喷淋吸收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DA011排放;焙烧废气经RTO焚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卸、收料废气、包装废气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粉碎混料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硝酸储存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9排放,氨水储存废气经酸喷淋处理一起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10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通过氨氮吹脱+酸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氨的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氨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 溶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反应沉淀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压滤洗涤废气经二级酸喷淋后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洗液母液压滤废气、冷凝不凝气、MVR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一级酸喷淋吸收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DA011排放;焙烧废气经RTO焚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卸、收料废气、包装废气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粉碎混料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硝酸储存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9排放,氨水储存废气经酸喷淋处理一起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10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通过氨氮吹脱+酸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1)排气筒DA003 出口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 (2)排气筒DA005 出口硝酸雾最大实测浓度为未检出。验收监测期间,硝酸雾(以NOx计)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 (3)排气筒DA007 出口氨最大实测浓度为3.5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kg/h。验收监测期间,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氨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 (4)排气筒DA008 出口氨最大实测浓度为3.5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4kg/h。验收监测期间,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氨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 (5)排气筒DA009 出口硝酸雾最大实测浓度为未检出;出口氯化氢最大实测浓度为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验收监测期间,硝酸雾(以NOx计)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 (6)排气筒DA0010 出口VOCs最大实测浓度为3.7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7kg/h;最大臭气浓度为630(无量纲)。验收监测期间,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7)排气筒DA0011 出口氨最大实测浓度为3.5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最大臭气浓度为630(无量纲)。验收监测期间,氨的排放速率、最大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氨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 (8)排气筒DA013 出口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氨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实测浓度为3.24mg/m3,最大折算浓度为8.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0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57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9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危废库、罐区、事故水池、污水站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对危废库、事故水池、污水站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不溶性杂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及MVR装置40%硝酸钠溶液(疑似危废)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不溶性杂质S1: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34废酸,废物代码900-349-34,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硝酸钠溶液S2:主要成分为硝酸钠、其他杂质等,统一收集后与硝酸钠溶液一起暂按危废管理,收集后存放于厂区危废库中;焙烧环节产生的废匣钵: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50废催化剂,废物代码772-007-50,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 废物代码900-047-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日常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液压油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废包装材料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原辅材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精密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不外排。全部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 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罐区、车间、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健全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设规范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且已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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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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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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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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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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